2007年1月15日,星期一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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焦大骂人的法律问题
余宗其

  此事发生在第7回。焦大在贾府当了一辈子奴仆,有功劳也有苦劳。功劳是从小跟着贾太爷出过三四回兵,从死人堆里把太爷背出来了。就仗着这一大功劳,贾府几辈人都对他刮目相看。焦大年老之后,一味好喝酒,喝醉了便无人不骂。且说这次骂起来一波三折,没完没了。先骂大总管赖二,次骂贾蓉,后骂贾府全家老少几代人。
  如此骂人犯法吗?一般读者都会毫不犹豫地回答说不犯法。然而,我国封建法律禁止骂人的不在少数。《大明律》设有“骂人”专条,规定:“凡骂人者,笞一十;互相骂者,各笞一十。”这是一般规定。随着骂人者和被骂者的地位不同,相同的骂人罪行有不同的处罚规定。《大清律例》关于骂人罪名的设置跟《大明律》完全相同。焦大骂人犯法的性质是确凿无疑的。
  事实上,凤姐对焦大骂人的法律属性把握得很准。当时凤姐在车上把骂人的话都听得清清楚楚,称焦大是个“没王法的东西”。
  具体说来,焦大骂赖二属于一般性的骂人,该“笞一十”,而骂贾府的老少则属于“奴婢骂家长”,而“凡奴婢骂家长者,绞(监候)”,处罚非常严厉。对这种立法精神比较了解的人除了凤姐和贾蓉,当时在场的仆人们也是有所知的。眼见越骂越凶,众奴仆“唬得魂飞魄丧,把他捆起来,用土和马粪满满地填了他一嘴”,这些分明是法律的威慑力所致。他们心里都明白,只要贾府有人到衙门状告焦大,他的老命就保不住了。正是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,他们才合力用土办法把犯重罪的焦大处罚了一番。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  今法解读
  当今中国的法律的确没有明文规定禁止骂人。对于骂人这种不文明的社会行为方式,一般都是停留在道德层面的谴责。当骂人致使他人的名誉权、荣誉权受到侵害的,按照我国民法的规定,可以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,恢复名誉,消除影响,赔礼道歉,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。而当骂人行为升格到比较严重的地步,构成了侮辱他人、诽谤他人,就有可能构成刑事自诉案件,也就是说骂人者这时就有可能吃官司受刑事处分了。